【联合报╱记者蔡维斌、曹敏吉、王昭月╱联机报导】 2008.07.18
高雄市义大医院妇产科庄姓医师前年和一名林姓女患者发生恋情,多次通奸,还出国看歌剧,全都被女方的陈姓丈夫录音,控告妨害家庭。陈姓男子还在庄医师的部落格留言「我所见过最没医德的医生」,被检察官依公然侮辱罪起诉,但昨天法官判无罪。
庄姓医师(卅九岁)昨天未排门诊拒作响应。义大医院指出,庄医师涉及通奸案,已在法院审理中,倘若法院判他有罪,院方会移请人评会讨论,适当惩处。
法院判决指出,前年五月林姓妇人(四十岁)到高雄一家医院妇产科看诊,庄医师检查出她患有子宫肿瘤。后来庄医师转往义大医院,林妇也到义大继续让庄治疗,两人萌生爱意,前年五月相邀出国一起观赏「歌剧魅影」。
陈姓男子后来起疑,在太太车上装了录音设备,录到他们在高雄市车震的激情对话,几分钟后,有人敲车门,「哭饫(台语糟了)他来了,赶快走吧!」「不行,我还没穿裤子…」;一连串抓奸慌乱对话全都录;但这次被抓,两人并未分手,八月又在高雄一家汽车宾馆被警查获。
陈姓男子告庄医师和他太太通奸。庄医师的太太也告林姓妇人妨害家庭。
陈姓男子不满庄医师竟与病人发生奸情,认为有失医德,于去年一月在庄医师的网络部落格留言「我所见过最没医德的医生庄XX」,希望提醒更多人要小心。
检察官认为,「我所见过最没医德的医生」有辱骂庄医师的事实,以公然侮辱罪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。但法官认为「医德」不仅可受公评,且医师伦理规范「不允许任何对病人不利的事情」;陈指「庄没医德」,是陈述个人见解,没用粗鄙不雅或不堪入目字眼来谩骂,判决无罪。


